为纪念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雷锋题词发表60周年,激励和引导更多人弘扬雷锋精神,投身志愿服务,滦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在全域开展“传承雷锋精神投身志愿服务”系列志愿服务活动,滦州法院积极响应市文明办的号召,按照活动方案组织青年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理论学习小组开展提质增效志愿服务活动。
滦州法院青年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理论学习小组的成员,以传承雷锋精神为主线,按照提质增效志愿服务活动的要求,立足主责主业,依托学雷锋志愿服务岗,开展“业务宣讲”的志愿服务活动,以此来传播文明理念和雷锋精神。
“业务宣讲”志愿服务对标交通安全
小组成员依托滦河道警务站宣讲交通安全知识,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制成宣传册发放,向过往群众释明了该法的立法目的主要在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引导大家学习交通知识、规范交通行为、遵守交通规则,遇到事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案,尽可能的控制好肇事者或记住其的特征。最后提醒大家提高安全意识,遵纪守法,防范于未然才是根本。
“业务宣讲”志愿服务对标环境保护
国家卫生城市的评选即将拉开序幕,小组成员来到滦州市植物园,依托学雷锋志愿服务岗向来园游玩的市民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公众参与、法律责任的宣传单,宣讲主线贯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以及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如何予以规制。倡导大家从自身做起,让身边环境回归绿色,让生活更加美好。
“业务宣讲”志愿服务对标校园安全
近日,小组成员吴宜达作为滦州青少年安全守护宣讲团成员,在小组会议上提出建议:对校园安全的工作要求是全方位的,在我们面对校内师生进行校园安全宣讲的同时,也应通过宣讲让校园安保人员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借志愿服务之机会,小组成员来到了滦州市第四实验小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切入点,着重从司法保护的角度与当班的校园安保人员进行了交谈,校园安保人员表示非常愿意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增强自身化解风险能力,为平安校园贡献力量。
滦州法院青年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理论学习小组的成员们深知传承雷锋精神,不是口号而是行动,所以要身体力行地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将小事做实,将大事做细,不断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实际行动书写属于滦州法院的新时代雷锋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