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我的丈夫早就协议离婚了,当时约定女儿的抚养权归孩子的父亲,眼下女儿要上初中了,我想把她带到唐山来接受更好的教育,可是学校那边说我女儿的户口不在这边,想迁户口就先要变更抚养关系,学校的报名时间马上就要截止了,希望法庭能够帮帮我。”
近日,正在处理案件的滦州法院响嘡法庭庭长接到一通电话,电话的那头是一位十分着急的母亲,张庭长在了解完相关情况后,当即说:“你们来吧,我给你们优先办理,孩子升学是一辈子的事情,不能耽误。”放下电话,张庭长立即联系另一方当事人,耐心细致做好沟通工作,并安排法官助理、书记员做好案件处理的相关准备工作。
下午3时,母亲尹某带着女儿从唐山赶来,孩子的父亲张某从承德宽城赶来,张庭长充分做好双方当事人工作,使双方达成合议。当日下午立案审批、分案处理、分案确认、出具变更孩子抚养权的调解书,至最终结案,仅用2个小时的时间就将案件处理完毕,帮助孩子能够顺利升学。
滦州市人民法院始终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百姓所需所盼,用心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题,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