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滦州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丽伟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邀请滦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胜伟列席审委会,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
会上,我院承办法官对提交讨论的案件案情、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处理意见及其他有关问题进行了全面汇报说明,梁胜伟检察长认真听取审委会案件讨论后作讲话,强调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和法检两院共建工作协作机制的重要意义,并对讨论的案件发表了监督意见。
梁胜伟检察长指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既是一个监督的过程,也是一个互鉴学习、促进提升的过程。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加强与法院之间的沟通交流,注重借鉴法院工作经验,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水平。
任丽伟院长也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滦州法院要将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作为改进工作、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契机,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及时总结经验,切实提升办案质量,共同维护司法正义和司法公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