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鱼机本是供人娱乐用的游戏机,但有人将其伪装成“赌博场所”,供他人赌博,从中谋取利益。
近日,我院审理了一起开设赌场案件,被告在滦州市油榨镇郑庄一个废弃的浴池内开设游戏厅,4天时间就被公安机关查获,最终锒铛入狱。
2020年11月中旬,被告人杨某欲开设赌博游戏厅,后经人介绍认识了被告人李某,并约定由杨某负责出钱购买赌博游戏机和赌博游戏厅的日常经营管理,被告人李某负责确保赌博游戏厅正常经营,被告人杨某将赌博游戏厅利润的40%给被告人李某。经被告人李某联系,被告人杨帅将赌博游戏厅设置在滦州市油榨镇郑庄中学南120米处道西的一个废弃的浴池内。11月29日下午赌博游戏厅开始营业,12月2日下午,赌博游戏厅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赌博游戏厅内2台“打鱼机”为赌博机,能够同时供24人操作。
滦州市人民法院对杨某、刘某以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杨某犯开设赌场罪,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被告人李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杨某退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3 500元钱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作案工具依法予以处理。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小赌并不怡情,大赌亦能伤身,最后倾家荡产”,赌博犯罪害人害己,开设赌场更是严重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
当前是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市民朋友们要遵守相关的规定要求,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集,以降低感染风险,更不能聚众赌博,要自觉抵制赌博的诱惑和侵蚀,端正自己,勿存侥幸,远离赌博,做知法、懂法、守法的滦州人,共创诚信滦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