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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人民法院2015年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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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范振海  发布时间:2016-03-21 14:03:43 打印 字号: | |

二O一五年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2015年,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我县“转型升级项目建设突破年”工作主题,围绕改革、法治、创新,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服务大局,公正司法,为实现“十二五”宏伟目标、建设繁荣滦县、法治滦县、幸福滦县作出积极贡献。全年受理各类案件10117件,审、执结8277件,同比分别上升61.1%和53.2%,结案率81.8%,审限内结案率100%。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严惩,对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的被告人,积极教育挽救,从轻减轻处罚。审结刑事案件219件,共对161名被告人处以刑罚,其中对10人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126名被告人处以缓刑、罚金等非监禁刑。及时有效地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确保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共审结民商事案件4548件,其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02件,为当事人解决涉案标的额10.4万元。抓好行政审判,监督支持依法规范行政,共审结行政案件47件,对56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进行审查并及时作出裁定。加强执行工作,强化常规执行,执结案件3443件,查询、冻结、划扣财产100余次,拘留被执行人103人次,对2案2人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处以刑罚,并向社会公开被执行人失信信息350人次;落实立案登记制,保障群众诉权,全年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立案率100%,当日立案成功率98%,网上预约立案1625件;依法实施司法救助,办理减缓免诉讼费43案145万元。加大诉讼调解力度,调解、撤诉结案3443件,诉前化解纠纷114起。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488件。全年上网公布流程信息10117件,公布裁判文书3491件,直播庭审145件,录播庭审488件;继续保持了队伍无违法、无违纪、无错案、无执法过错。

 
来源:滦州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范振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