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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蒋艳敏与被告张志平、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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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7-30 16:50:45 打印 字号: | |

法院:滦州市人民法院
案号:(2021)冀0223民初1693号
原告:蒋艳敏
被告:张志平、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承办部门:立案庭
开庭时间:2021-08-06 10:40:00
审判组成员:审判长:   审判员:刘艳红   书记员:商英杰
基本案情:-

 
来源:滦州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