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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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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7-26 09:10:41 打印 字号: | |

2021年7月26日上午,滦州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丽伟在滦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经会议表决,报告获人大代表全票通过。

坚持服务大局,护航滦州发展



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出台9项具体举措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积极参与社区防控,参与警力达960人次。制定出台《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出服务保障“六稳”“六保”11项司法措施。畅通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电子缴费等渠道,疫情期间网上开庭191件,网上调解结案219件,刑事三方庭审14件

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审理涉黑案件2件、涉恶案件4件,涉黑涉恶漏犯3件,结案率100%,其中2018年圆满审结了杨国全等人重大涉黑案件,入选2019年全省十大法治事件。通过司法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日常监管和综合治理,2020年向相关行业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0份

司法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犯罪,贯彻修复性司法理念,推动打击犯罪与环境补偿同步进行,五年来共审结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等犯罪案件15起。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活动,多次邀请各界代表旁听环保案件庭审,在滦州市生态环境分局成立全市首家驻局法院联络室。


坚持主职主业,维护公平正义


扎实推进平安滦州建设。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共审结刑事案件1033件,其中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317件,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案件227件,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9件,审结其他类型犯罪案件470件;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14人,判处缓刑等非监禁刑532人

妥善审理民商事纠纷。充分发挥定纷止争功能,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五年来,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4793件;其中审结买卖、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等合同纠纷案件6398件,审结各类保险纠纷案件3580件,审结物权及侵权责任纠纷案件2566件,审结婚姻家庭及其他类型纠纷案件2249件

助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深化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积极参与政府中心工作,做好“房地产处遗”、“三双平改”等涉众型行政案件矛盾化解工作。挂牌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五年来,共审结行政案件524件


坚持以人为本,提升群众满意度


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加快“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畅通立案渠道,完善窗口设施,健全自助立案、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服务,切实方便群众诉讼。拓展诉讼服务职能,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实施简案速裁快审,有效缩短审判期限,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天数18 天,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

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实施以非诉为主的纠纷化解模式,五年来共诉前调解纠纷3698件。在唐山全市派出机构主要业务指标完成情况排名晾晒活动中,我院响嘡法庭2021年连续6个月排名第一。设立在线调解室,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注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省高院冀时调平台衔接,通过音视频等科技方式成功在线调解纠纷678件

开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开展一系列便民诉讼服务。在诉讼服务大厅张贴立案流程图,设立导诉台进行诉讼引导,内置“一体机”等便民设施,开通12368服务热线,切实为群众提供贴心服务。实施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接待日制度。教育整顿期间陆续推出便民利民举措11项,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56件,接受群众赠送锦旗9面

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延伸司法职能,强化青少年权益保护,联合共青团滦州市委在团结里社区成立青少年维权岗。组织党员干警深入滦州市卫校、响嘡镇小学等学校进行法治宣讲10余次,扎实推进宪法宣传、《民法典》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以法治教育护航社会发展。参与滦州市委政法委组织的“政法成果集中宣传月”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


公正公开,推进司法改革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行人员分类管理,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落实员额法官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坚持管理扁平化与审判专业化相结合,构建新型审判运行机制。细化与审判质效相挂钩的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健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

推进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建立法官职级晋升、择优选升、年度考核等制度机制。结合原有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重新组合、科学配置,圆满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进行两次聘任制书记员招录工作,加强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有效激发辅助人员积极性和责任心。

落实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准确把握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目标任务,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以证据为核心改革要求,落实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刑事程序规则。加大软硬件设施投入,改造刑事审判庭、羁押室,建立证人隐蔽作证室和赃款赃物处置室。联合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下发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关规定。

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打造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法院,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五年来,共上网公开裁判文书15106件,庭审直播3516件,录播12273件。2021年上半年,公开审判信息1491件,庭审直播393件,录播1491件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推进新时代“智慧法院”建设,通过智能系统进行审判流程网上办理,自动生成裁判文书;通过网上全程留痕办案,对法官的裁判结果、相关证据、裁判依据进行“审核把关”,实现智能审判提质增效,促进司法公开智能透明。


坚持从严治院,加强队伍建设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司法审判工作。组织干警进行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认真进行教育整顿“回头看”和中央督导组、省指导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

努力提升司法能力素质。出台加强执法办案、提高办案质效指导意见,开展“事争一流、增比进位”审判质效擂台赛活动。根据阶段工作需要,每季度定期召开员额法官会议。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议作用。注重对干警的业务培训,组织干警到法官学院和省市法院学习培训10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法院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自觉主动接受内外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人大报告我院司法改革、大要案办理、民事调解工作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员额法官履职评议,定期走访人大代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从社会各界聘请廉政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全方位监督并参与办案,五年来邀请企业代表、律师代表等各界人士进行座谈28次,开展“法院开放日”、“公众开放日”等活动10次。增强内部监督,完善审判质效管理机制。


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


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我院按照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安排,通过抓党建带队建,不断推动责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重大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热潮,抓好关键少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压实责任统筹推进。夯实党组主体责任,制定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自上而下签订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加强防范监管,完善“三会一课”、理论学习等制度。进行纪律作风专项督察,认真收集梳理问题线索,对于上级部门督办、交办的问题线索及时办结并反馈。

着力净化政治生态。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高标准开展队建活动,不断推动我院政治生态持续好转。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强化“四项教育”,共参加政治轮训6次,组织党史教育6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10次,组织召开队伍教育整顿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2次。开展政法队伍人民群众满意度整改提升专项行动,确保人民满意度提升工作取得新成效。


下一步工作思路


滦州市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唐山重要指示精神,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1395”发展思路,在新征程中迈开大步、走在前列,为我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我们将

在思想教育上,筑牢政治忠诚。

在服务大局上,坚持提高站位。

在执法办案上,推进改革创新。

在司法为民上,强化便民举措。

在队伍建设上,保持素质过硬。


 

 
来源:滦州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范振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