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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事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先进典型解晓玲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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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3-20 17:19:30 打印 字号: | |

解晓玲,女,汉族, 44岁,中共党员,现任滦县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民一庭负责人,副科级审判员。多年来,该同志始终在司法办案一线,牢记为民宗旨,公正司法,高效办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热度司法,倾情奉献,树立良好法官形象,以出色的工作业绩和优良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各级领导及广大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仅2010年以来,该同志就先后被评为唐山市三八红旗手、十佳政法干警等,并被市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今年以来,该同志共办理案件225件,全部审结,结案率100%,共解决涉案标的额达830余万元。

一、坚持自我提升境界,狠抓学习不放松

解晓玲同志深知,作为一名法官,要想履行好职责,首先就要有过硬的业务能力和扎实的知识理论基础,而要真正成为一名名副其实的人民法官,更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为群众服务的真诚情感。为此,她坚持狠抓学习,加强修养,不断提升自身境界,努力让自己成为一名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民法官。在政治理论学习方面,她积极参加各项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科学发展观等重要理论,并立足审判工作岗位重点学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和“三大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服务大局、依法办案及司法为民的意识,用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立场的坚定,牢固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在业务知识学习方面,她在长期处于审判一线、已有丰富的审判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经常性地复习相关法律知识,研究疑难案件。积极参加院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和研讨活动,通过与其他法官交流互动,不断提升自己业务水平。特别是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及时抓好研究学习,不断提高了自己的司法能力,始终是全院的业务骨干。2013年,解晓玲办结案件225件,结案率为100%,月均结案22件以上,办案数量远超全院平均水平,且无一上访问题发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坚持为民务实司法,优质高效显真情

多年来,解晓玲同志一直负责审理交通肇事案件。工作中,她接触到的当事人,有的是死者的家属,有的是重伤致残,其中还有许多案件被告方的车没有车辆保险且家庭困难,在赔偿数额多数较大的情况下,当事人之间对立情绪非常大,看到的当事人悲惨境遇的情况也非常多。同时,由于当前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各种车辆保有量在不断激增,交通肇事案件也持续增多,对解晓玲曾经所在的民三庭来说,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办案压力非常大。这些现实情况下,解晓玲作为副庭长,坚持以身作则,身先士卒,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以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和为民司法的炽热感情,主动挑重担,积极办难案,全力抓好审判工作,展示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风范。一是在案件质量上,做到严把“四关”,不办“三案”,实现“三无”,确保司法公正。即对每一个案件,都做到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并且坚决不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所办案件无一错案、执法过错、超审限案件。2013年,该同志办结的225件案件中,上诉17件,但无一发还改判,既实现了“三无”,也没有发生一起信访案件,继续保持了高标准的案件质量。二是在办案效率上,把握“三快”即“快立、快审、快执”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提高办案效率。同时,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积极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了98.43%,案件的平均审限仅为43天,较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法定期限缩短了47天,以高效办案更好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更好地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三是在工作方法上,牢牢把握“调解优先、救济优先”的原则,既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又最大限度维护和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工作中,她坚持用好工作艺术,调动各方面因素,努力做好当事人工作,促成案件调解,使受损失当事人能够最大限度且最快得到赔偿。2013年以来,她审结的案件中,74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判决案件的自动履行率也达到70%以上。

三、始终坚持从严自律,公正廉洁作榜样

多年来,解晓玲同志始终坚持严于律己,办案上廉洁自律,工作中无私奉献,真正做到了公正廉洁为民,为其他干警作出了模样,为人民法官的光荣称谓增添着荣光。一是树正气,廉洁自律做在前。廉洁是公正之本,更是为民之基。多年来,她始终高度重视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特别是积极参加各种警示教育活动和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通过深刻剖析思想,自查自纠,找准问题,立行立改。她坚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当事人送礼他不要,当事人请吃他不到。有一次,一名被告为了达到逃避法律义务的目的,私下托人找到她,非要给她2000元钱,请她“高抬贵手”,希望少判一点赔偿款。对此,她当即严辞拒绝,并依法作为了公正判决,原告的利益得到了坚决保护。还有一次,一件案件的判决结果让原告方非常满意,事后,该原告找到她,一定要请她吃饭以表达感激之情。对此,她当场婉言拒绝,并告诉当事人,公正司法是人民法官天职,更是人民法官的责任,如果要感谢,最应该感谢地是法律的公正和司法的关爱。仅2013年,解晓玲先后拒礼拒贿18次,金额达10000余元。二是讲奉献,争分夺秒干在先。作为一名女同志,家庭负担更重,身体条件也与男同事相较有着天然的劣势。但她从未因此在工作上降低标准,输给任何一名男同事。她始终坚持提前到岗,最晚下班,无论家中有什么事,都坚持以工作为重,从未请过一次假,从未耽误一点工作,而且经常加班加点,牺牲休息时间赶工作。在繁重的工作压力下,她经常一天开5、6个庭,还要阅卷、写判决,一天工作10小时以上,但她从来没有任何怨言。据不完全统计,仅2013年,她就累计放弃节假日25天,加班加点达200余小时。三是付真情,为民办案不含糊。交通肇事案件,往往都涉及当事人最切身的利益。有的,当事人需要赔偿养家糊口,有的需要赔偿支付医疗费用,更有的当事人,亲人在事故中失去生命,就盼着留下的一点赔偿维系未来的生活。对此,解晓玲在办案中,始终坚持为民办案,宁可自己多受累,多跑动,为当事人减轻诉累,最大限度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有一次,一件交通肇事案件判决后,被告方总以没钱为理由,迟迟不履行赔偿义务,原告方又急等着赔偿款交付医疗费用。她了解这一情况后,多次与被告方进行联系和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地做被告的工作。终于,被告方将案件赔偿款送到了法庭,她办理好相关手续后,立即打电话联系原告来取钱,但是对方一直无人接听,考虑到之前原告方多次到法庭询问赔偿款的事情,她当即决定将赔偿款给原告送家去,按照原告诉状上所写的地址,沿路打听,终于在当天将赔偿款交到了原告手中,该原告拿到钱后,热泪盈眶地说:“太谢谢了!我真没想到你们能把钱给我要来,还亲自给送家里来,我正到处借钱,交医药费呢。解法官,你真是我的亲人啊!”

几年来,解晓玲以对工作高度负责、高度忠诚的态度,以自己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赢得了广大当事人、院领导和全院干警的一致赞誉和充分肯定,特别是收到当事人锦旗、表扬信达32余件,为滦县法院争得了口碑,更维护了人民法官良好的社会形象。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解晓玲同志于日前被院党组调到民一庭负责全面工作,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已经开始着为民司法新的征程。

 

 
来源:滦州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高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