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0一七年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2017年,我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审理各类案件,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司法保障。一年来,受理各类案件6111件,结案5913件,结案率为96.76%。结案率在全市法院排名第二,阳光司法指数评估在全省法院位居第十三。立足审判职能,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参与并稳妥处理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依法规范信访秩序,支持“三边一区”拆违和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促进县域经济转型升级。惩处刑事犯罪,依法对326名被告人处以刑罚。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914件,结案率为97.35%。积极促进依法行政,审结行政案件122件,结案率100%。
二、司法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以来,我院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核心要求,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遴选33名员额法官,组建新型审判团队,将院庭长编入团队到一线办案。在新的审判权运行模式下,我院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案件结案率同比提高了6.8%,调撤率同比提高4.37%;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同比增长60件,同比增长率77.26%。全面推进新时代“智慧法院”建设,全年审判流程信息上网公布率达100%,网上公开裁判文书3554件,案件庭审直播421件,录播2982件。落实人民陪审制度,全年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724件,陪审率达9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