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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综合楼乔迁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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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占林  发布时间:2012-02-16 11:21:05 打印 字号: | |

公元二0一一年十一月(辛卯年十月),时逢盛世,天朗气清,政通人和。县出明政,党组齐心,金诚援手,滦县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因以建成,真幸事也。滦州俊采雄飞,司法日新月异,干警喜笑颜开。

夷齐故地,千古滦州,古有文化底蕴之深,今立科学发展之策。滦县人民法院旧用办公楼始建于1983年,风雨沧桑,已为颓然。虽数经修缮,终因弥旧,几属危房,亟待更新。曾议修复,终缘多因,事竟不果。2009年,为促滦州经济有序发展,发挥司法职能大用,县委县府尊民意,顺舆情,多方咨询,几经酝酿,慧定修建综合审判楼之良策。李建翔院长率党组班子,思政策英明,聚全院合力,孜孜不息而益加奋勉,共谋建楼之计;金诚公司总经理颜世云,共襄盛举,鼎力相助,重质兼美,杰构顺竣。该楼奠基于2009年3月,建设期间各界同仁多有相助,无法尽数。多方合力,终于今成,历时二载又九月。

新建审判综合楼,主楼八层,辅楼五层,钢构框架,沉雄劲挺,古朴庄严。既有滦州古韵,兼具世纪新姿。新楼集审判、执行、办公于一体,信息、网络、通讯等现代手段综合应用,餐厅、文化、健身设施并存,配置齐全,蔚为壮观。

世纪梦寻,终成实境;滦州幸事,欢喜无涯;景随时异,志久弥坚。审判综合楼,终成吾滦州大观。鉴古观今,期无惭先辈;凭高眺远,当更上层楼。

楼高可目,德义难量。立新地,仰霞云,志冲霄,欲翔天。今铭文记之,以志永久。

 
来源:滦州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占林